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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局以上单位、垂管单位、驻沅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指导意见》(创先发〔2012〕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是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市直部门及相关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基层党委要具体抓,督促指导每个基层党支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制定1-2项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创先争优制度,制度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并纳入年度支部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10月下旬抽查调阅部分基层党支部建立的创先争优制度。

中共沅江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17日





关于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创先发〔2012〕18号

 

     为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要求
    党支部要建立管用的创先争优制度,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务实管用。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形成制度规范,在管用上下功夫。    
    发扬民主。组织党员认真讨论,充分尊重党员意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得到群众认可。    
    简便易行。建立制度的目标要明确,内容要具体,措施要有力,要有可操作性。    
    公之于众。在党员活动室、会议室、党务公开栏公布制度规范,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也可通过局域网等方式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二、主要内容    
    从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职能任务,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党支部、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提出的努力提高党支部“五个一”建设水平的要求,建立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农村党支部注重建立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等制度。社区党支部注重建立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加强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工作等制度。国有企业党支部注重建立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党员先锋岗、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机关党支部注重建立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等制度。高校党支部注重建立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大学生党员质量等制度。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支部注重建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注重建立创新活动载体、凝聚职工群众、促进科学发展、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渠道和方式等制度。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支部注重建立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等制度。  
    三、组织领导  
    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是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强化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保持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保证。县(市、区)党委要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领导和指导。基层党委要具体抓,既要指导党支部建立务实管用的创先争优制度,也要切实加强自身创先争优制度建设。    
    推动基层民主。要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积极性。要鼓励和支持党支部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党内基层民主制度,使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过程,成为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过程。    
完善基本保障。要加大投入力度,为党支部落实制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要切实把“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三有一化”等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党支部活动正常开展、作用充分发挥。    
    加强督促检查。要对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切实改进薄弱环节。要定期考核制度实施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要组织群众评议,根据评议意见不断完善制度,推动创先争优深入持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