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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水利部党组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1月20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向水利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承担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为水利部党组进一步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促进贫困地区水利扶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是对水利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部党组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对巡视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坚决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党组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业务看政治,深入查找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是大仗硬仗、决战决胜之仗,必须在思想准备、领导精力、力量配备、资源调配等方面向脱贫攻坚集中和倾斜。巡视期间,部党组及时提升扶贫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规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鄂竟平担任组长、其他部领导担任副组长、部机关司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领导小组。通过动员部署、集中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党组切实增强了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坚持守土尽责,扛起主体责任。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党组重点围绕“四个落实”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水利部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鄂竟平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8次主持会议研究整改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党组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整改措施加强统筹安排、分别指导和协调推进,严格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驻部纪检监察组将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纳入工作重点,成立脱贫攻坚监督专项工作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同时,在3月25日召开的全国水利扶贫暨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推进会和4月16日召开的水利部定点扶贫座谈会上,部党组就落实整改任务对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定点扶贫县提出了要求,协助党组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细化整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为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党组对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认真梳理,将三大类35项问题,研究明确了91项整改措施,印发了整改落实方案,逐项确定整改时间、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和配合单位。截至4月20日,25项整改措施均按期完成,其他整改措施有力推进。其中,驻部纪检监察组制定整改措施21项,已按期完成4项整改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既提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出台一系列文件,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将整改措施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有机结合,认真梳理今明两年水利扶贫任务,作出部署安排,确保2020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做到巡视整改和水利脱贫攻坚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四)加强督促检查,提高整改质量。为确保巡视工作扎实落实,党组将巡视整改工作列为2019年督办事项和考核事项作出部署安排。党组多次研究巡视整改进度,明确提出整改质量要求,对有具体整改要求的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没有具体标准要求的,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尽力做实做细的原则,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加强巡视整改调度,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检查落实整改进展情况,评议整改质量,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驻部纪检监察组把监督部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工作重点,在抓好自身巡视整改的同时,建立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部党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坚决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一)关于“履行水利扶贫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水利扶贫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进行安排,印发《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对坚决打赢水利扶贫攻坚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主持研究2次扶贫工作、至少开展2次扶贫调研指导,了解扶贫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以来已召开6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水利扶贫工作和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部领导到一线督导扶贫工作17次,主持定点扶贫工作对接会6次、召开脱贫攻坚协调推进会14次。二是认真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面对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政治上看待水利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着力从思想政治上剖析根源、从担当本领上查找差距、从工作作风上反思不足,并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方向和措施。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实践载体,切实增强脱贫攻坚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更加积极主动发挥作用。三是党组在自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汇编》的基础上,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系统学习、深入学习,并就重点问题进行研讨。同时建立了学习台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四是坚决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商国家发改委在年初下达2019年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计划时,明确要求地方限期分解下达中央投资计划,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建设资金的政策,除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外,切实落实省市级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地方投资及时到位。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落实相关政策情况逐一开展了监督检查,督促地方落实相关政策,并向尚未落实政策的省份以“一省一单”方式反馈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2.针对“结合实际制定水利扶贫政策措施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结合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修订完善了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并主动到有关部委对需要水利部承担的措施分工进行对接。二是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水土保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明确将242个未列入实施规划确有治理需求的贫困县全部纳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范围。三是根据2016年中央确定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由各省(区、市)编制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目前正在督促各地按照规划推进工作。四是组织开展贫困地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根据贫困地区水利人才队伍状况及其对人才工作的需求,组织起草了《贫困地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精准帮扶,细化实化重点任务举措。五是梳理建立了“十三五”贫困地区灌区规划项目执行情况专门台账,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3.针对“结合职能职责组织推进水利扶贫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各地全面核准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人数,及时更新完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目前,水利部已编制了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工作方案,建立到县到村到户的电子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地解决一处销号一处,确保2020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委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规模,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拟安排中西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支出比2018年增长48.9%。三是认真梳理贫困县水土流失情况和中央投资安排情况,协调有关部委落实“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剩余投资,并召开专题会议逐省明确分解中央投资时向贫困地区倾斜的具体要求,确保落实贫困地区规划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中央投资。四是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出《“十三五”全国水利扶贫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建议,充分考虑生态环保要求、地方财力、建设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十三五”后两年建设任务,研究提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十三五”发展目标优化意见。

(二)关于“监督监管薄弱,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到底,监督力量投入不足”的问题。一是驻部纪检监察组将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纳入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加强水利全面从严治党 利用网络和媒体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将水利扶贫领域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等进行部署,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在水利纪检监察网、《中国水利报》开通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印发《2019年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划定治理重点,完善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二是进一步督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的核实办理,并建立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和处置力度,在抓长抓常上下功夫。三是定期就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会商,督促整改落实,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对水利扶贫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建设、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了解,重点发现问题,通过梳理分析主动查找问题线索。四是通过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了解水利部挂职干部在脱贫攻坚领域作风情况,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纪检部门作用,督促派出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提醒,适时报告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线索。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把发现的水利扶贫领域存在的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一律作为督办问题线索,快查快结,从严从重处理。

2.针对“主动监管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一是按照《水利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水利部司局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对一”监督工作机制。部扶贫领导小组将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统一组织、统筹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减轻地方负担。二是督促地方抓好《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贯彻落实,组织开展贫困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地方整改落实。三是对个别地方出现水利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印发《关于开展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相关政策规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建立健全水利行业的长效机制。

3.针对“问题整改没有紧盯不放,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的问题。一是建立水利扶贫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台账,及时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督办和复核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效果。二是组织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运行管理维护情况调查摸底,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经费测算指南》和《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要求》修订工作,商有关部委将贫困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运行维护资金纳入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三是印发《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督促各地以县为单元,加快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利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制度等“三项制度”。同时,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农村饮水安全暗访工作,收集整改有关问题,推进整改落实。建立水利部农村饮水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办理的原则,加快推进各地逐级建立农村饮水举报监督电话,畅通举报反馈渠道,推动各类农村供水问题解决。

(三)关于“帮扶责任落地不够实,推进定点扶贫、片区联系和对口支援办法措施少”的问题

1.针对“履行职责不全面,帮扶措施结合实际不紧密”问题。主动与定点扶贫县党委、政府对接,根据今明两年脱贫攻坚需求,确定“内引外联”、社会资本支持等相关事项,提出帮扶建议,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企业,争取支持,同时做好沟通联系,及时反馈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4月16日召开的水利部定点扶贫座谈会,突出强调做好定点扶贫“八大工程”,加强社会帮扶、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党建扶贫、人才扶贫等工作,动员各方面发挥作用,全面激发内生动力,提高帮扶实效。确保巫溪、城口、郧阳3县区2019年实现脱贫摘帽,武隆、丰都、万州3县区进一步巩固脱贫减贫成果。

2.针对“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督促检查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印发了《督促定点扶贫县(区)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督促定点扶贫县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帮扶措施精准落地。4月16日召开的水利部定点扶贫座谈会,明确建立健全部领导调研督导、工作组日常督导、扶贫办专题督导、工作进展定期调度、重大事项随时报告“五位一体”的规范化、常态化督促指导机制,强化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定点扶贫县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确保帮扶措施精准落地。二是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强调研指导,督促地方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滇桂黔石漠化片区部际联系会议和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部署片区脱贫攻坚和联系工作,会同中央有关部门与滇桂黔三省级人民政府就脱贫攻坚相关请求支持事项进行协调对接,助推片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3.关于“扶贫干部选派缺乏统筹谋划,管理考核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加强扶贫干部选派力度,通过组织动员、个人报名、司局(单位)推荐等方式,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投身扶贫攻坚工作,坚持把扶贫攻坚与干部培养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建立健全扶贫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和关心关爱办法等,明确扶贫干部选派原则、选派条件,细化扶贫干部的管理职责、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以及考核等,做好扶贫干部的日常管理,及时帮助解决困难,为扶贫干部有效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三是积极做好扶贫挂职干部轮换工作,确保“无缝衔接”。

三、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不懈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党组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持续推进、精准发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切实提高整改成效,推动水利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组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坚定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十六字”方针指导水利工作,以“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为总基调,自觉从政治站位、政治立场、政治意识上去认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巡视的整改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深入推进整改措施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巡视成果。以这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突出整改实效,在前三个月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整改的整改措施适时组织检查,确保整改成效;对有明确时间节点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对长期整改的整改措施跟踪落实,一抓到底;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坚决处理,确保件件有落实。高质量完成年底前需要完成的50项整改措施,并持续抓好长期整改措施落实。驻部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大巡视整改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脱贫攻坚监督职责,进一步做好部党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

(三)坚持“两手抓”,统筹推进水利扶贫各项工作。党组把抓好整改作为推动和改进水利扶贫工作的难得机遇,坚持一手抓整改措施落实,一手抓年度水利扶贫工作落地。指导各级水利部门对标中央脱贫攻坚部署,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对表脱贫攻坚水利建设任务,准确把握水利扶贫攻坚形势,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全力做好水利行业扶贫、定点扶贫、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联系和对口支援工作,集中力量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大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63203244;邮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100053;电子信箱:slfp@mwr.gov.cn。

中共水利部党组

2019年5月16日

(中国水利网)